郝明金任民建中央主席 曾任山东高院副院长(图)

郝明金任民建中央主席 曾任山东高院副院长(图)
[郝明金任民建中央主席]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今日在京闭幕,郝明金当选民建中央主席。郝明金,男,汉族,1956年12月出生,山东嘉祥人,博士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。2004年2月加入民建。现任民建中央主席,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。(记者荣启涵)
  郝明金简历

  郝明金,男,汉族,1956年12月生,山东嘉祥人,1971年12月参加工作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学位,教授。
  1971.12-1974.02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
  1974.02-1975.12 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
  1975.12-1978.10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
  1978.10-1982.09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
  1982.09-1985.07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
  1985.07-1987.09 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
  1987.09-1992.01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(其间:1989.01-1990.06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)
  1992.01-1992.12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、主任助理
  1992.12-1993.04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、主任助理
  1993.04-1994.03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、副教授
  1994.03-1996.12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副教授
  1996.12-2007.05 山东省高级人民**副院长(其间:2001.09-2004.0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;2003.12正厅级、一级高级法官)
  2007.05-2007.12 民建山东省委主委,山东省高级人民**副院长(正厅级)
  2007.12-2008.05 监察部副部长,民建中央常委
  2008.05-2012.12 监察部副部长,民建中央常委,中国监察学会会长
  2012.12-2017.01 监察部副部长,民建中央副主席,中国监察学会会长
  2017.01-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
  第十届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,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。(简历来源:中国共产党新闻网)